【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加州洛杉磯的一個陪審團二十五日裁定,社群媒體業巨擘Meta和YouTube的平台設計具有成癮性,使得一名少女受害,兩公司負有賠償責任,合計須付三百萬美元(約新台幣九千六百萬元)。
法新社報導,這起案件具有指標意義,可能決定是否能讓社群媒體公司對於傷害兒童心理健康負起法律責任。
在審判中簡稱凱莉(Kaley)的原告表示,她六歲時為了觀看有關唇蜜和線上兒童遊戲的影片,而在她的iPod Touch下載影音分享平台軟體YouTube開始使用。
九歲時她成功在Meta旗下熱門社群軟體Instagram註冊,當時是繞過母親為防止她使用這個平台而設定的阻擋功能。
凱莉告訴陪審團,她幾乎無時無刻使用這些社群媒體,造成「自我價值感真的受影響」。她說這些應用程式(App)導致她放棄休閒愛好及難以交朋友,還不斷拿自己和別人比較。Meta和YouTube則始終主張,凱莉的心理健康問題與他們的平台毫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