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控透過公益組織長期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為京華城容積案施壓台北市政府基層公務員,一審昨被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刑15年6月,法官以她遭重判後為由,裁定「加保」3000萬元,應哭喊「別讓我和媽媽生離死別」,昨晚仍未籌到加保金。
檢方指控,柯文哲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收受2筆賄賂,一筆攸關在柯家查扣硬碟內工作簿Excel檔證中「小沈1500」柯收賄1500萬元,一筆是沈以集團7個人頭捐輸民眾黨的210萬元政治獻金。合議庭認定,1500萬元部分缺乏證據力,210萬元確為柯協助京華城陳情案送交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研議的「前金」。
合議庭裁示,柯文哲維持7000萬元保釋金、限制出境出海配以科技監控;沈慶京因原罹重病已復原,先前的1億8000萬元保金加保3000萬元;應曉薇重判後原3500萬元保金不足以擔保不逃亡,加保3000萬元;李文宗解除電子腳環科控,維持個案手機報到。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在京華城案審理期間認罪,被依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判刑2年、緩刑3年,彭振聲昨表示會承擔判決結果、不會上訴,讓官司告一段落,回歸平靜生活,並強調因為此案害妻子失去生命,是他一生最大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