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彰化訊】行政院2月12日修正發布「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鬆綁過去僅限六都警察才能領取的「繁重加成」,開放其餘13個縣市發放並於3月1日生效。
彰化縣長王惠美昨宣布,彰化縣核定發放勤務繁重加成,縣內警察最高每月可增加3880元,盼透過制度性支持,肯定警察同仁長期投入治安與交通工作的辛勞。
王惠美說,過去相關加給因缺乏法源難以調整,近期行政院核定相關法令,地方政府得依各單位勤務繁重程度發給警勤加給「勤務繁重加成」,最高可達原支領警勤加給4成,每人最多增加3880元,同時也提高刑事警察警勤加給「刑事加成」,由原本6成調整為8成,每人多增加19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