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二十五歲溫姓替代役男,日前搭乘多元計程車返家,卻遭司機「丟包」在新北台六十四線上,導致受傷身亡,外界掀起多元計程車司機的監管討論聲浪。
交通部昨日表示,現行叫車平台皆由計程車車隊業者開發或與車隊業者合作營運,車隊應負相關管理責任,若違反《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規定,則可依《公路法》裁罰,公路主管機關得依其情節,予以糾正並限期改善、限期停止其繼續受委託六個月至一年,或廢止營業執照。
交通部說,法規依據則依《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規定,業者提送各公路主管機關之營業計畫書須包含派遣系統、營業方式、建立服務品牌計畫等(辦法第四條),並有維持服務品質、提供專業訓練、解決消費爭議之責(辦法第十七條)。
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對多元化計程車經營業者之規定,交通部說,經營業者提送營業計畫書,也須包含駕駛人及車輛服務品質之自主管理機制與退場機制、旅客運送契約、乘客申訴及消費爭議處理機制。
北市公運處昨日表示,調查發現,該司機違法隸屬在兩間車隊,車隊沒有落實查處,將依《公路法》開罰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全案仍在釐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