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參考指引」將修正,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董事長李明哲表示,過去捐贈流程礙於醫界和司法界認知有落差,導致相驗完再器捐銜接流程耗時,影響品質。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去年召開會議達成共識,修正「非病死」或「可疑非病死」器捐作業流程,將討論並重新檢視整體指引內容,預計今年上半年完成修正。
目前每年腦死捐贈約100多例、非病死(心死)捐贈約10例。李明哲說,實務端希望在撤除維生系統前,先將患病史、病況等書面資料,提供檢察官初步書面審查,若認為有調查必要,就終止執行。
他說,若確認可繼續執行,就會電聯通知檢察官,經相驗確認沒問題,就能進行摘取流程,有望將時間從原先等待20分鐘壓縮至5分鐘。李明哲說,調整上路後,台灣每年器官捐贈率有望增加2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