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昨天召開會議,宣布原則全面禁用廚餘養豬,但給予1年轉型最後期限,新政仍待行政院最後拍板。農業部指出,目前剩8個縣市尚未宣布要禁止廚餘養豬,今天農業部將召開養豬產業座談會,聆聽產業界的意見,做為行政院最後決策的參考。
因應非洲豬瘟疫情趨緩,中央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昨天邀集各縣市政府共同研商我國廚餘養豬政策,並宣布廚餘養豬政策調整。
農業部表示,今年10月22日因國內發生非洲豬瘟疫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即宣布全面禁用廚餘養豬,為兼顧防疫、廚餘去化與廚餘養豬戶轉型實務、由中央律定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之轉型最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即至2026年12月31日。
在中央律定廚餘養豬轉型最後期限日前,縣市政府可依廚餘養豬轉型輔導與廚餘分類及去化規畫,自行訂定及公告何時禁止廚餘養豬。
轉型最後限前的有條件使用廚餘養豬,除必須是登記飼養頭數達200頭以上,且具廢棄物核准再利用資格者外,也須設置溫度與影像監視系統、落實蒸煮規範、使用裝設GPS車輛載運廚餘,且僅開放使用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國內即期肉製品等)及畜禽屠宰下腳料,並禁用家戶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