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新北市路燈維護採「PFI」公私協力模式,由合約廠商維護路燈。台北市則由公園處維護,市議員批人力僅有24人,路燈18萬盞,一人要顧7500盞,超過7天才修好的案件占比逐年增加。台北市公園處指出,除了委託勞動局招考外,將擴大由廠商處理。
新北市養工處表示,與北市路燈維管模式不同,新北幅員遼闊,共計25萬餘盞路燈,為節省維護人力成本,路燈維護透過區公所依契約要求廠商執行,目前新北市養工處與各區公所實際負責路燈管理的人力約31人。
台北市議員王欣儀表示,目前北市路燈巡視與修繕管理員編制34人,但實際在職的只有24人,要維護18萬盞路燈,怎麼可能顧得來?有民眾陳情,路燈長期不亮,或是維修延宕多日,恐成治安死角。
北市公園處表示,今年1至9月超過7日修復案件為6.95%,明年起將推動全面更新燈具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