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美國將在10月14日對中國大陸船舶收取港口費,大陸昨天宣布反制措施,自14日起,對美國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
大陸交通部宣布,根據大陸《國際海運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大陸國務院批准,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對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擁有船舶所有權的船舶;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運營的船舶;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25%及以上股權的企業、其他組織擁有或運營的船舶;懸掛美國旗的船舶;在美國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掛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對上述船舶,按航次計收船舶特別港務費,分階段實施,具體收取標準如下(不足1淨噸的按1淨噸計)。(1)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大陸港口的,按每淨噸人民幣400元(約新台幣1700元)計收;(2)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大陸港口的,按每淨噸人民幣640元計收;(3)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大陸港口的,按每淨噸人民幣880元計收;(4)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大陸港口的,按每淨噸人民幣1120元計收。船舶在同一航次掛靠多個大陸港口的,僅在首個掛靠港繳納船舶特別港務費。同一艘船舶,1年內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不超過5個航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