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山隆通運大貨車司機呂智偉,2017年3月底在送貨途中,因出血性腦中風過世,家屬主張,呂男常超時加班,導致過勞死,屬於職業災害,向山隆求償,高等法院今年6月二審判家屬勝訴,山隆通運不服並上訴至最高法院,勞保局也以需三審定讞為由,尚未給予職災死亡給付,引發家屬不滿。
工傷協會強調,此案已3000多天,要求勞動部比照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汙染案(RCA案),盡速發職災保險和慰問金,勿以三審定讞為由拖延照顧。
呂太太則向喊話勞動部長洪申翰,指丈夫離世後,公公和婆婆也相繼離世,只剩下自己與3個孩子相依為命。勞動部的調查錯誤已對家屬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現在法院還家屬清白,勞動部卻落井下石。
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杜津珠也說,勞動部應比照RCA案,給呂家職災保險和慰問金。
勞動部表示,此案經勞檢機構啟動疑似過勞調查,對山隆通運違反法令部分,已依法處分。若勞工家屬如有新事證,可向勞保局申請職業傷病死亡給付,將依法重啟審查。
專家坦言,職災認定確有難度,建議職災給付應從寬認定,也認為走到三審並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