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石毓琪台北報導】無照駕駛案件逐年增加,立法院今年8月初審通過加重罰鍰,交通部昨公布修法細節,初犯機車重罰1.8萬至3.6萬元,汽車3.6萬至6萬元,累犯計算時間從5年延至10年,第2次以最高額開罰,第3次以前次罰鍰金額再加罰1.2萬元,且罰款無上限,待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告後實施。
交通部昨表示,無照駕駛去年仍造成523人死亡、逾3.8萬人受傷,數字遠高於酒駕肇事,因此有必要再進一步強化管理。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廸琦昨說明,修法重點包括:依車種提高罰鍰上限、累犯期間延長至10年且罰鍰無上限、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牌、車主連帶處罰、吊扣或吊銷駕照,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駕駛人將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
她說,目前無照駕駛不分汽機車可罰6000至2.4萬元,法規修正後,未來機車擬罰1.8萬至3.6萬元,汽車罰3.6萬至6萬元,累犯累計期限從5年延長至10年,10年若有2次違規,第2次以最高金額開罰,第3次以上,每次按前次開罰金額再加罰1.2萬元,大型車加罰2.4萬元。
她舉例,機車無照駕駛第1次罰1.8萬元,第2次3.6萬元,第3次加罰1.2萬元,即3.6萬加上1.2萬,將要開罰4.8萬元罰鍰,第4次則罰4.8萬元再加罰1.2萬元共6萬元;汽車無照首次罰3.6萬元,第2次6萬元,第3次6萬加罰1.2萬元共罰7.2萬元,第4次則是7.2萬加罰1.2萬共罰8.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