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師大女足隊「抽血換學分」爭議持續延燒,台北地檢署認為女足隊教練周台英疑涉強制、侵占等罪,昨分他字案偵辦,將周列被告,指派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偵辦,近日將向台師大、教育部、國科會等調閱資料,不排除傳喚被害人查證後,傳周到案說明。
教育部則表示,該案涉及研究倫理重大瑕疵,教師未遵守人體研究法規範,認定台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善盡監督責任,對台師大處以110萬元罰鍰,且自7月1日起停止受理新案人體研究審查,限期3個月內改善並報教育部。周台英和研究主持人、台師大教授陳忠慶則各處50萬元罰鍰,1年內不得申請政府機關補助。
台師大校長吳正己昨向受害學生、家長致歉,並承諾將於2周內重新審議、完成教師懲處。周台英坦承過程有瑕疵,已經深切反省,也願接受該有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