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旅宿業缺工遲遲未解,交通部觀光署修正《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擴大來台實習學生的科系資格、要求雇主需替學生投保,盼吸引更多學生來台解決人力荒;另避免「假打工真賣淫」等類似事件,也要求實習學生至少需完成一學期的學業。
旅宿業缺工已久,為解決人力荒,除觀光科系僑外生可於旅宿業工作,勞動部去年八月也開放非觀光科系僑外生,經八十小時以上訓練可取得任職資格;此外,觀光署今年也修法放寬外籍生來台實習時間為學制的二分之一,但申請仍以一次為限。據觀光署統計,旅宿業人力缺口仍約有六千人。
觀光署說明,本要點是為擴大來台實習外籍學生科系資格,從原先僅限旅宿、餐飲或觀光相關科系學生,放寬為「旅宿、餐飲、觀光、運動休閒、管理、華語或英語相關科系學生」,且為保障外籍生權益,此次修正也要求實習單位應為外籍生實習期間投保適當的保險。
觀光署此次修正也新增懲處規定,包含實習單位若未盡管理義務,經通知限期改善後仍未改善,或有其他足以認定違反公序良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國民健康或有發生重大職業災害危險之虞者,觀光署得撤銷或廢止實習核准函,並視情節輕重,三個月至二年內不受理其申請外籍生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