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穎容台北報導】今年12月將發放首批偏鄉老師久任獎金,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建議修法,久任獎金的制度與介聘資格,應合併教師在所有偏遠地區學校的服務年資,才能提升師資穩定性與教學品質。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自2017年施行至今,規定教師需在同一偏遠學校服務滿6年以上,才可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要求同一學校連續服務滿8年且表現優良者,才可領取久任獎金。
全教總表示,久任獎金與介聘資格均以「同一學校連續服務年資」為基準,忽略教師在不同偏遠學校的整體貢獻,恐削弱長期投入偏遠教育意願。
全教總呼籲修法,將教師在所有偏遠地區學校的服務年資合併,納入久任獎金與介聘資格的計算基準,並建立更彈性的介聘與獎勵機制,以及更具吸引力與支持性的政策,鼓勵教師長期投入偏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