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2009年納入癌症外,8大非癌疾病也適用安寧緩和醫療,不過,根據2023年最新統計,非癌症病人過世前一年,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比率僅23%。安寧緩和醫學會理事長、台灣家庭醫學部主任程邵儀說,非癌症安寧緩和醫療缺乏醫療指引,各專科醫師不知何時將病人轉介給安寧緩和醫師,是目前最大難題。
衛福部2023年統計數據,癌症病人過世前一年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比率已高達64%,非癌症病人過世前一年僅23%接受安寧緩和醫療,不分疾病別病人,平均32%在過世前一年曾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程邵儀表示,非癌病人安寧比率,雖與2013年4.3%相比已有進展,但仍有努力空間。
非癌症可接受安寧疾病共8項,包括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例如失智症,及其他大腦變質,如巴金森氏症,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慢性腎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