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日前相繼通過《核管法》修正案及重啟核三公投案,擬為重啟核電解套,核能安全委員會昨表示,延役還需進行子法的修訂和內部審議,必要程序約四個月;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相關法案今年就會提出。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處理一一四年度核能安全委員會主管預算解凍案。核安會主委陳明真表示,核電延役需要一定的行政程序,要先做法規的修訂,然後經過內部審議等,走完必要的程序大概要四個月。至於是否重啟核電,由主管機關來決定,核安會將依照國際標準嚴格審查。
根據統計,目前核一廠、核二廠用過燃料池都已接近滿貯狀態,核三廠貯存空間僅可再供運轉四年多。核安會表示,目前台電公司正在推動核三廠室內乾式貯存興建計畫,預定於二○三二年六月完工啟用。
核物料管制組長陳文泉表示,今年就會提出高放射性廢棄物選址條例相關法案;低放射性部分,經濟部廠址遴選小組已選出台東達仁鄉和金門烏坵鄉兩個建議候選場址,台電也已在當地設立專職的溝通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