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交通部表示,2023年起加重不停讓行人罰則後,仍有部分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為遏止駕駛人僥倖心態,昨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其中,未停讓行人致輕傷及重傷,分別調高罰鍰為1.8萬元及3.6萬元,最快6月底上路。
交通部說明,2023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未停讓行人罰則部分條文修正施行後,2024年行人死傷人數1萬7162人,較2023年1萬7660人減少498人,其中死亡人數由380人減少至366人,顯示有改善道安成效,但行人死亡案件中,有83人因「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約占2成,顯示仍有部分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行人。
交通部表示,考量加重不停讓行人罰則後,仍有部分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為遏止駕駛人僥倖心態,減少行人事故發生,因此修正提高裁罰金額。
交通部表示,此次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將於母法授權法定罰鍰額度範圍內,酌予調高起罰金額,輕傷從7200元修正為1萬8000元,重傷從原先的1萬8000元調高為3萬6000元,與死亡裁罰金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