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大陸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昨表決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自五月二十日起實施。這是大陸第一部專門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在國內經濟疲軟,美中貿易僵局加劇衰退風險之際,此法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保障民企公平參與市場競爭,被認為有助於提振發展信心。
新華社報導,《民營經濟促進法》共九章七十八條,包括總則、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附則。報導指出,該法規定國家堅持依法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發展,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在近年地方財政窘迫而出現「遠洋捕撈」跨區執法的背景下,該法要求執法活動應避免或盡量減少對民營經濟組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同時建立機制加強對行政執法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