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業者需依規設立充電用停車格,才可換發停車場登記證。圖為北市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充電停車格。圖/黃義書
【本報台北訊】交通部編列9.8億元補助設置公共充電樁,今年底將完成4865槍,有民眾爆料,許多充電專用停車位「無法供電」,質疑是為了換發停車場登記證做表面功夫。交通部表示,業者需設置且完成送電才會給補助,公路局可協調台電加快送電作業。
今年9月起,業者需依電動汽車充電樁管理辦法,公有停車場充電專用停車位需達車位總數2%、民營達1%以上,才能換發停車場登記證。
不過,近來有民眾反映,中央、地方政府鼓勵民眾將油車換成電動車,也聲稱已積極在各縣市布建充電樁,但捷運唭哩岸站附近的停車場,雖設置電動車專用的充電停車位,但卻無電可充,懷疑業者僅是為了換照做做樣子。也有民眾指出,不少地方都出現相同情況。
停車場業者澄清,已根據管理辦法設置一定比例的電動車專用充電停車位,但由於還在向台電申請送電,因此目前尚無法充電,並非僅是做樣子欺騙民眾。
交通部公路局表示,公路局自2024年12月31日公布「交通部公路局公共充電樁設置補助計畫訪查要點」,針對各補助對象請領第二期款後6個月起,設備尚未完成送電及結案者,至少每一季辦理訪查作業。
交通部積極推廣電動車及補助設置公共充電樁,但電動汽機車起火事故頻傳,讓部分醫院憂心不已,紛紛頒發禁令。交通部表示,經濟部已研擬設置充電樁等相關指引,消防署也針對電動車滅火研究精進救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