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香港長和集團擬出售港口業務給美國公司。根據中方法規,只要對中國大陸市場競爭產生重大影響,中方就有權審查。一旦進入審查,期限為180天,但也可能延長。審查結果可能是「附條件批准交易」或者「禁止交易」。
長江和記4日公告,擬將旗下一系列港口業務出售給美國貝萊德集團(BlackRock)主導的買方財團──貝萊德-TiL財團,總價格為227.65億美元。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8日表示,注意到長和將與美國貝萊德簽署的交易協議,將依法進行審查。
根據中國大陸的《反壟斷法》,只要跨國交易構成經營者集中,而經營者在大陸境內的營業額達到申報標準,則該交易需要向大陸反壟斷執法機構,即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進行申報,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據中國大陸法規,經營者集中的普通審查期限合計為180天,如果審查過程中需要進一步核實或評估,期限可能會延長。
港澳辦29日再度轉載親北京港媒《大公報》的文章,強調港商須有底氣,不應向霸權主義低頭,並稱有消息指長和不會簽訂任何協議,「香港政商界人士都希望消息屬實,盼望長和能及時回頭是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