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自在】有關「安樂死」的迷思 之釐清與辯正(二)

文/慧開法師(佛光山副住持、南華大學榮譽教授) |202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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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慧開法師(佛光山副住持、南華大學榮譽教授)

前兩周我結束了有關瓊瑤辭世的系列文章,從上周開始這一系列文章〈有關「安樂死」的迷思之釐清與辯正〉,在上周的文中,我首先說明寫這一系列文章的動機,就是我在搜尋有關瓊瑤自殺的媒體報導及相關訊息時,發現有位許書華醫師公開倡言推動「安樂死合法化」,令我非常驚訝!所以我決定寫完瓊瑤的系列文章後,要再來談「安樂死」的問題。

然後我將之前曾經在本專欄刊出的兩篇有關「安樂死」的系列文章〈「安樂死」的迷思與解套之方〉與〈「安樂死」其實是非常愚蠢的死法!——您所不知道的「安樂死」真相〉,做了一些概要的回顧。這兩篇文章都已經收錄在拙作《生命的永續經營》(中冊)裡面,讀者可以在書中找到,或者用電腦或手機在《人間福報》的網頁上搜尋得到。這兩篇文章合計有三萬八千餘字,是費了相當大的時間和心力寫成的,我非常誠摯地邀請各位讀者認真地閱讀這兩篇文章,讀完之後會讓您更為清晰地了解「安樂死」的問題與真相,同時也知道如何解套之方。

許醫師有關「安樂死」的立場與主張

我在二○二四年十二月五日的《聯合新聞網》上,看到一篇標題為〈翩然的去了……瓊瑤離世引討論,醫師勸勿渲染美化:可提早思考死亡〉的報導,標題中的「醫師」就是許書華醫師。報導中說道:「知名作家瓊瑤昨(四日)被發現在家輕生離世,留書表示自己『已翩然離去』……。不過許書華醫師勸告,希望大眾與媒體不要過度渲染、美化,自殺遠不是瀟灑去了這麼簡單。」

報導接著說道:「許書華醫師對此在臉書引用韓劇《死期將至》的台詞『我死後才明白,活著,其實就是機會』發文,希望大眾或媒體不要過度渲染和美化『翩然的去了』這樣的描述。」以上的觀點與說法我也認同,自殺遠遠不是「瀟灑去了」這麼簡單,所以不要過度渲染和美化「翩然的去了」這種浪漫文學式的描述。

報導中還說道:「『自殺和安樂死是不同的』,她表示雖然台灣應更積極正視安樂死合法化的推動與進展,但在已合法化的國家,如瑞士、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等,安樂死的條件規範都非常嚴格……」,這段話令我非常驚訝,與我的認知有極大的落差,但因為媒體報導只是經過轉述的二手資料,不能盡信,必須要找到第一手的直接訊息,才不會造成誤解或誤會。

報導中有提到許醫師在臉書中發文,我就進一步搜尋臉書,找到了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許書華醫師陪妳寫日記〉的貼文,這是許醫師本人的直接陳述,以下我就引述她的原文,再加以評論。許書華醫師說道:

對於更積極正視安樂死合法化的推動,我也認同。

也提醒大家雖在瑞士、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等國家執行安樂死是合法的,但其中的條件規範都非常嚴格。多數可選擇安樂死的前提,是病人的生理心理正遭受難以承受的痛苦,且沒有任何醫療方式可以達到改善的希望下,還需醫師等專家多方評估,證明患者意識清楚、無外部壓力、知情自願,才可合法執行。

所以,在我的觀點,安樂死和自殺,並不同!至少在審慎評估這點,一定要貫徹執行。

首先,我要指出許醫師的一個認知錯誤,目前在歐洲只有荷蘭(二○○一年)、比利時(二○○二年)和盧森堡(二○○九年)三國通過了「安樂死法案」,但是只供本國人民申請,不接受外國人。而瑞士並未通過「安樂死法案」,其所提供的不是「安樂死(euthanasia)」,而是「醫生協助的自殺(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許醫師表態認同「安樂死」,也認同要更積極正視「安樂死合法化」的推動。接著她提醒大家,在瑞士、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等國家,雖然執行安樂死是合法的,但是其中的條件與規範都非常嚴格。這裡我幫許醫師整理一下她想要表達的要點,選擇「安樂死」的前提有三:第一、病人的生理及心理正遭受難以承受的疼痛與痛苦,第二、沒有任何醫療方式可以達到改善或緩解病人疼痛與痛苦的希望,第三、還需醫師等專家多方面的評估,證明患者的意識清楚、無外部壓力、知情自願。只有在滿足了以上三個前提,才可以合法執行「安樂死」。所以,在許醫師的觀點,「安樂死」和「自殺」是不同的!至少在經過醫師等專家審慎評估這一點上面,一定要貫徹執行。

許醫師將「安樂死」以及安樂死的執行,一廂情願地「想像」得太美好了!嚴重脫離現實,如果她讀過我的那兩篇文章,一定不敢這麼講,下周我再為大家深入解析。(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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