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香港今年3月推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吸引高淨值人士落戶香港,申請門檻為淨資本港幣3000萬元(約新台幣1.27億元)。港府迄今至少已收到753件申請,其中595件獲「原則上批准」,香港因此「吸金」超過港幣220億元(約新台幣930.5億元)。
香港《星島日報》報導,上述數據為香港投資推廣署自「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3月推出後,統計至12月13日的數據。而在獲原則批准的595件裡,有202件獲投資推廣署核實符合投資規定的申請,175宗獲入境處「正式批准」,即完成投資,當中已有138名申請人來港,並有119人攜帶受養人。
該計畫今年10月經過優化調整,容許申請人投資住宅物業,單一物業成交價須為港幣5000萬元或以上,而包括住宅及非住宅物業的房地產投資,獲計入符合最低投資門檻的要求的總投資上限為港幣1000萬元。
香港工業界立法會議員吳永嘉表示,具意向的投資者中,亞洲人或亞裔占比不少,遵循「落地生根」的傳統文化,多樂意購買住宅,10月調整過後的計畫具吸引力。香港會計界立法會議員黃俊碩認為,港府應在該政策推出3至6個月後,視需要下調住宅成交額要求;同時維持該投資「納入投資總額港幣1000萬元」不變,以確保投資者仍有至少港幣2000萬元投資於香港其他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