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車站前一間文理短期補習班多年來使用「台大」字樣作為名稱和招牌,由於台大、TAIDA均為國立台灣大學註冊商標,校方前年控告業者侵權一審勝訴,法院判業者應給付台大623萬,且不得再使用台大字樣,但全案仍可上訴。台大證實近期雙方已和解,但要求補習班過去使用台大商標如招牌、網頁等,需於今年底前全數撤換。
台大表示,2審期間陸續和業者磋商,學校主要訴求仍在於希望業者移除侵權的商標,業者願意配合,於年底前逐步更換。台大也釋出善意和解,但非零元和解,只是金額依保密協定不得透露。
北市補教事業協會總幹事張浩然表示,該業者很無奈,畢竟「台大補習班」的名字業者已使用逾半世紀,且對補習班而言,招生還是要靠自己努力,如提出師資陣容、好的升學率,不可能靠掛上台大的名字就招到學生。但該補習班因官司傷神願達成和解。
據悉,國內知名大學如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成功大學等均向智慧財產局登記商標,又大學為維護產學研發成果,多會向智財局登記註冊多項商品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