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來西亞的古商城。圖/法新社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世界遺產」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計畫,旨在保存具有自然或文化價值的事物,它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它具有豐富的經濟與社會效益,在中國即出現追逐新興「遺產經濟」的現象。
世界遺產根據十項標準進行遴選,文化遺產六項、自然遺產四項,簽署並通過《世界遺產公約》的國家才有資格提名自家的遺產,交由二十一國代表組成的委員會審查。候選遺產必須具備「卓越的普世價值」,並且至少符合一項標準才有機會登上名單。
中國有兩百多個項目想申報世界遺產,但能列入預備申報清單者只有六十多個。世界遺產委員會規定,各國每年只能提報兩個。依此計算,中國要完成所有世遺項目的申報至少需要一百年。
如何將文化與自然遺產等精神財富轉化為實際「經濟財富」,已成為地方政府的重點施政。像一九九七年底獲准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的麗江古城,這十年來即力促旅遊產業的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