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歐洲法院10日裁定蘋果須補稅給愛爾蘭130億歐元(約新台幣4620億元),同時維持對Alphabet旗下Google罰款24.2億歐元(約新台幣860億元),讓歐盟當局矯正大型科技公司商業行為的努力獲得雙重勝利。
法新社報導,總部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Court of Justice)發表聲明說:「歐洲法院此案最終裁定,確認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2016年的決議:愛爾蘭提供蘋果公司不合法的補助,愛爾蘭須予以追回。」
蘋果須補繳稅 4620億元
蘋果補稅案是科技巨頭與歐盟執委會最激烈的法律戰之一,時間要追溯到2016年,當時歐盟執委會指控愛爾蘭允許蘋果逃稅數以十億計歐元。
2020年,歐盟普通法院(EU's General Court)撤銷要求蘋果繳納欠稅的命令,歐盟對此裁決提出上訴。
蘋果執行長庫克曾抨擊歐盟2016年下令該公司補繳130億歐元稅金的判決,稱之為「全是政治廢話」。歐盟競爭執委薇絲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要求愛爾蘭向蘋果追討那筆相當於全球Mac電腦2季營收的稅款,那筆錢後來存放在代管帳戶,等待最終裁決。
蘋果發言人說:「我們對這次裁決感到失望,畢竟歐盟普通法院在查核事實後,斷然宣布此案裁決無效。」
谷歌維持重罰 達851億元
此外,歐盟2017年裁定Google濫用其優勢地位,在搜尋結果偏袒自家的Google購物服務(Google Shopping)。
歐洲法院10日也駁回Google和母公司Alphabet的上訴,宣判Google違法運用搜尋引擎市場支配地位,把自家產品搜尋排序拉高;這對即將做滿2任並於數周後卸任的歐盟競爭執委薇絲塔格可謂另一大勝利。
薇絲塔格2014年上任時,就優先把反托辣斯矛頭指向蘋果和Alphabet旗下的Google。她數十年來致力促進賦稅公平,亞馬遜、飛雅特都曾是她鎖定的目標,但這項蘋果案判決是她目前為止收割的最大成果。薇絲塔格曾宣稱,選擇性給予大企業稅務優惠,是歐盟法律明令禁止的非法國家補貼行為。
針對歐盟執委會2017年以濫用搜尋市場支配地位拉抬自家產品排序為由,重罰Google達24億歐元(約新台幣851億元),如今上訴案遭駁回,Google發言人表示「失望」,並強調2017年為化解歐盟顧慮提出的補救措施已協助其他購物服務提升點擊流量。
歐盟此案已引起從美國到英國等國政府關注,為全球放大檢視Google商業行徑鋪路。這次的罰款是歐盟執委會過去10年來基於違反反托拉斯規定,而對Google祭出的3項懲罰之一,Google過去10年反托拉斯罰款金額已達82.5億歐元(約新台幣292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