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前總統蔡英文執政時期留下不少爭議事件待釐清,但許多被列為機密,在野質疑規避監督。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徐巧芯與羅廷瑋分別提出《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草案,希望將一般公務機密法制化,避免行政單位濫用行政規則延長解密時程。其中,徐巧芯與羅廷瑋版規定解密時間不得逾三年、羅智強版不得逾五年。
國家機密依法可分為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保密期限分別為不得逾三十年、二十年、十年。一般公務機密文書僅有「密」等級,現行各公務機關均得依文書處理手冊及相關法令,自行核定機密,且無保密年限的限制規定,解密與否均由機關自行決定。但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並無法律授權,僅為行政規則,卻擁有核定國家機密的權限,引發在野質疑。
藍營提出國密法修正草案,外界關注是否適用已被教育部認為「絕對機密」的前總統蔡英文升等論文資料?羅智強表示,若立法院三讀通過他本人所提版本,法令生效後五年,該份資料保密年限將依法重新起算,最多五年就能解密。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此法律沒有「不得溯及既往」的問題,可以適用在「從前未經本法核定為國家機密」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