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國會助理費涉貪案,昨同一天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高虹安案,合議庭認定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涉貪11萬元,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沒收。
高即刻停職 由邱臣遠代理
高虹安昨未現身,以影片表示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將上訴到底,並「敬告想利用政治惡意操作的人,你們不會得逞」。依地方制度法,高虹安須即刻停職,市長職務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顏寬恒因沙鹿莊園豪宅被控竊占國有地、假買賣與詐領助理費被起訴,台中地院昨依貪汙罪判顏寬恆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部分判6月,得易科罰金,總計8年4月;竊占判無罪。
顏寬恒說,對判決難以接受,說他詐領助理費是汙辱、天大的冤枉,將上訴。
高虹安的4名前國會助理獲輕判,其中,法務主任陳昱愷認罪獲判無罪,行政主任黃惠玟判刑2年,緩刑5年;主任陳奐宇判刑1年,緩刑3年;公關主任王郁文判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顏寬恒同案被告林進福,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偽造文書罪,各判7年8月、6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2年,被訴竊占判無罪。張姓女設計師依偽造文書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顏的弟弟顏仁賢依竊占罪判6月。顏的妻子陳麗凌偽造文書則無罪。
顏三審判刑定讞 才會被解職
台中地院表示,顏寬恒助理林進福的公司帳務,有1筆紀錄「顏董代收代付總表」,顯見非助理薪資,「這是一個很強的證據」;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委行為法》規定,須待三審定讞有罪確定,且依《貪汙治罪條例》規定應褫奪公權時,顏才會被解職。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表示,支持高虹安上訴,爭取她的清白。據了解,宣判前民眾黨沙盤推演,柯文哲親自出馬與高虹安溝通,高昨天主動退黨,與民眾黨切割;民眾黨也展開後續布局,因應可能的補選或備戰2026選舉,具有高知名度的黨籍立委黃國昌是活棋。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重判,國民黨文傳會說明,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認事及用法皆有違誤。支持顏寬恒上訴以捍衛清白,有關黨紀處分的部分,依現行《黨紀處分規程》第20條第1項,待本案判決確定的結果再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