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若要保人遭追債,保單恐遭法院強制執行解約以清償債務,影響被保險人保障。據統計,從去年一月至今年三月,台北地院和士林地方法院因為追債而遭強制執行解約保單件數,已高達八千七百一十二件,令不少保戶權益受損,對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期已開會討論,將建議對人壽保險金額在一百萬元以下保單,不予強制執行;此外,保險局正在研修《保險法》,包括受益人介入權的行使,最快六月底前拚法規草案預告。
資融公司追索債權,已動用到對民眾保單強制解約來取得保價金償債,在法院許可對該保單強制解約執行之下,若是壽險主約,連同健康險等附約也一併失效,使受益人損失慘重。
保險局長施瓊華昨表示,金管會本周已召開相關會議,訂定參考原則,會建議司法院以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在衡量「生活所必需」之後,針對保險金額一百萬元以下的保單,可免強制執行。
保險局先前已先採取兩大措施補救保險人權益,第一,希望保險公司能在保單上加入「延續附約條款」,第二,把健康險、傷害險等保險附約排除在強制執行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