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環境部昨日召開台灣首次碳費費率審議會,與有關機關、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等代表討論未來碳費審議程序;多個環團發布聯合聲明主張4點建議,包括碳費以每噸500元起徵,並逐年調升,反對提供企業2.5萬噸的免徵及免費額度,台灣及國際碳權使用比例合計不超過5%,以及應在2025年啟動申報及繳納時程。
今年起排碳有價,首場的碳費費率審議委員會昨天下午登場。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會後表示,會議主要就委員會組成任務、功能,還有目前碳費徵收相關法源、配套架構進行說明,並未進入碳費制定的實質討論,與會委員也表達應提供更多科學證據分析,才能進一步討論,26日將舉行第二次會議。
台灣環境規畫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媽媽氣候行動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和平、環境法律人協會等環團,昨日於環境部碳費審議會召開前,發布聯合聲明。
高碳排企業 應負環境責任
聯合聲明指出,在2050年全球淨零排放的國際趨勢下,碳費徵收是基於「汙染者付費」的原則,讓高碳排企業負起應有的環境責任,重視經濟發展過程中被忽視的外部成本,經濟部也應同步啟動市場監督機制,避免業者藉機哄抬民生物價。
聲明提到,如同空氣汙染防制費的「汙染者付費」精神,溫室氣體排放的外部成本應由企業負擔。
環團認為,碳費應以每噸新台幣500元起徵,且不應提供優惠費率,並以2030年時增加至歐盟現今碳價(約每噸新台幣3000元)為目標,逐年調升。
此外,環團反對提供2.5萬噸免徵及免費額度,擔心恐淪為「免費汙染額度」,形同向民間社會宣示企業握有「免費排碳的權力」,恐導致負面示範效應,並大幅降低業者減碳意願及成效;據計算,若以500家排放源、每噸排放收以500元計,台灣碳費約將減收60億元,若提供免徵、免費額度,將造成民間觀感不佳、企業減碳成效不彰、政府溫室氣體管理基金財源短收三輸局面。
環團聲明亦主張嚴格限制國際碳權資格,且國際與台灣碳權使用比例合計不應超過5%,並摒棄先期專案之使用。
工總盼由低到高 滾動調整費率
全國工業總會則表示,首次會議會偏向架構性說明,不過仍希望能訂定免費額度,並以2.5萬噸碳排為基準。
工總也希望,碳費率能採取由低到高的滾動式調整,且要有實際的計算基礎及方法學,同時也要考慮到國際碳費費率,不能讓國內與國際嚴重失衡,否則將嚴重衝擊國內企業的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