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馬來西亞沙巴婆羅州福音教會申請准令以撤銷內政部禁入含有「Allah」(阿拉)字眼的主日學教材決定一案,決議於八月七日在高庭續審。
代表教會的林興星律師說,雖然教會已獲准取回在去年八月遭大馬國安部扣押的三箱教材,還是要繼續檢討國安部的「禁止入口」決定。
該教會從印尼進到沙巴的三箱分別裝有六種刊物的主日學兒童教材,是在去年八月十五日於雪邦廉價終站被扣押,但當局於今年一月二十五日歸還有關教材。
有關教材含有伊斯蘭教使用的四個字:Allah、Baitullah、Solat及kaabah。福音教會及其總幹事傑里杜辛牧師在入稟高庭的申請中,包括要求宣判,在翻譯聖經及所有宗教刊物、教材為國文及印尼文時,有權利使用「阿拉」字眼。
國安部與大馬政府被列為此案第一及第二答辯人。代表內政部長及大馬政府的高級聯邦律師阿茲莎,則反對教會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