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部離岸風力發電計畫規畫於中彰外海分三階段開發。圖/環評書件
【本報台北訊】環境部今召開環評大會審查「大中部離岸風力發電計畫」案,開發單位規畫於中彰外海分三階段開發,盡管開發單位伊比德羅拉承諾第一階段海底纜線不會跨越中華電信台金海纜,但經閉門會議後,環委仍要求補充第二、三階段輸出海纜範圍及上岸點規畫,決議本案補正後送環評大會二度審查。
開發單位說,本計畫位於台中市及彰化縣海域交界,面積約323平方公里,離岸最近距離約35.7公里,水深範圍40至70公尺,風機最多設置128部,單機裝置容量為14至22百萬瓦(MW),總裝置容量不超過1800MW,海纜則沿能源局規畫的中清共同廊道上岸。
會議中主要討論海纜布設路徑及上岸位置,中華電線指出,為維護台金海纜線路由安全,風場及電力輸出海纜範圍應距離台金海纜路由2側各至少1公里,且不得跨越台金海纜,開發單位雖承諾本案第一階段的海纜不會跨越通訊纜線,但無法確定第二、三階段是否跨越。
經濟部能源署持同樣意見,並表示本案分三期開發,未來電纜的走線也應在環評呈現,才比較明確化。
閉門會議中,環委也針對海纜問題提出各種建議,但均卡在「現階段無法確定二、三階段海纜是否會跨越台金纜線」,認為無法依目前二、三階段海纜規畫通過本案。過程中,環委提出2方案並邀請開發單位中途入場討論、選擇。
環團提出的方案為第一,本案只通過第一階段開發環評,二、三階段退回專案小組重新審查;第二,通過第一階段開發規畫,開發單位需補充二、三階段海纜範圍及上岸點規畫,待資料補正後,送環評大會再審一次。開發單位經討論後決議補正資料。
除要求開發單位修正二、三階段輸出海纜範圍及上岸點規畫內容外,環委也要求補充自設變電站預定地的植樹計畫(含數量、配置及與周圍環境之退縮空間等),以適合當地環境生長的樹種為主。
海域監測部分,環委建議依據各項調查作業實際操作時間,重新檢討無法執行調查的天候海況限制條件,另外,施工期間監督小組召會頻率為每年至少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