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出入境管理局昨日公布,為深入落實《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推出10項出入境新措施,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促進閩台人員往來、便利台胞在福建居住生活,讓台灣到福建實現「想來即來」。
據大陸出入境管理局官網消息,新措施包括:1.便利台胞往來,實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台胞證」)網上辦、口岸辦、集中辦, 辦證更便捷。2.推動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辦理出入境證件由7個工作天縮短至5個工作天。
3.在對台客運口岸增設資訊採集點,方便自願留存資訊的台胞使用邊檢快捷通道;4.推出往來閩台船舶(包括台灣漁船、小額貿易商船)進出港邊檢手續線上預報預檢,提供24小時邊檢通關保障。
5.鼓勵台胞來閩定居落戶,可向擬定居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定居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
6.擴大台胞證聯網核驗服務範圍;7.來閩短期旅遊、探親、商務的台胞持用台胞證也可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等公共服務便利。
8.推廣設立「台胞台企專窗」 和「出入境服務站」,9.拓展12367熱線涉台服務事項,為在閩台灣居民及台企提供政策諮詢、業務辦理等政務服務;10.允許台胞人才隨帶外籍家事服務人員入境和停居留,方便在閩安居安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