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國環院現正建立溫室氣體查驗機構認證制度,最快明年初上路。圖/胡瑞玲
【本報台北訊】因應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與查驗需求,環境部國環院現正建立溫室氣體查驗機構認證制度,最快明年初上路。氣候署也修正「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氣候署副署長黃偉鳴說,目前可執行氣候變遷因應法要求的碳盤查業者共14家,查驗人員共149人,並強調「沒有綁科系,重點在於有相關實務經驗」。
氣候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修正發布「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修正重點包含新增認證管理及修訂認證機構資格、導入多元專業、強化查驗人員資格及訓練規範、修訂查驗作業應遵循事項、調整許可查驗項目等5大項目
黃偉鳴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認證機構應具備ISO/IEC 17011建立評鑑制度、成為國際認證論壇(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IAF)會員,或是簽訂國際溫室氣體多邊相關承認協議等。
國環院代理院長張順欽今(5日)天表示,國環院正在建立溫室氣體查驗機構認證制度。對此,黃偉鳴說,就算國環院完成相關認證制度,仍要由氣候署審查通過後才能實施使用,目前國內的認證機構主要仍以全國認證基金會(Taiwan Accreditation Foundation;TAF)為主。
目前符合標準可執行氣候法要求的碳盤查業者共14家,其中8家為國際機構在台的分公司,查驗人員總計149人。黃偉鳴表示,外界誤以為查驗人員是以環工科系為主,但其實只要在環境保護與管理上有2年以上實際經驗就符合資格,因此條文中特別釐清查驗人員資格,強調「沒有綁科系,重點在於有相關實務經驗」。
黃偉鳴說,近期自然碳匯逐漸受到重視,因此如農牧經營、森林管理等科系,只要經過必要的入門訓練及在職訓練且合格,並具備相關工作經驗或查驗實績,即可擔任查驗員。
另外,修正內容也針對現行許可查驗項目加以整併、更新及擴充,調整後組織型查驗項目由27項整併為14項,專案型查驗項目由16項更新為14項。
黃偉鳴解釋,例如食品製造、紡織、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主要同為使用化石燃料供熱的排放樣態,整併為「能源使用」;陸上運輸、水上運輸及航空運輸主要同為用油排放樣態,整併為「運輸」,以利對納管事業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以及自願減量專案的查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