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前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涉國安密帳案侵占巨額公款潛逃,全案共追徵不法所得1.5億餘元,追回金額已達99.5%。圖/unsplash
【本報台北訊】國安局前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涉國安密帳案侵占巨額公款潛逃,士林地檢署囑託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今年2月委賣劉冠軍犯罪所得台積電等4檔股票,追徵1.2億餘元,近日士林分署陸續執行股票減資款及現金股利1千萬餘元,再加上檢方查扣存款,全案共追徵1.5億餘元,追回金額已達99.5%
檢方指出,劉冠軍在1999年間,擔任國安局出納組長,管理機密外交「奉天專案」與「當陽專案」帳戶,涉嫌利用職務之便,盜走公款辦定存又短報利息,爆發侵占專案經費孳息案,案發後即潛逃出境,迄今通緝未到案;刑法沒收新制施行,採澈底剝奪犯罪所得原則,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劉冠軍與其妻子名下財產並追徵價額;法院裁定准許沒收劉冠軍未扣案犯罪所得「1億5404萬5007元」
檢方今年2月查扣劉冠軍帳戶存款1257萬98元,並委託士林分署委賣劉冠軍存放在集保帳戶20多年的股票,包含聯電19萬837股、台積電20萬8309股、華邦電46萬3669股、云辰9萬9858股,合計高達96萬2673股,全數委賣變價取得款項1億2904萬6531元。
士林分署今指出,行政執行官鍥而不捨,對於股票存放20多年所生股息、股利一併追加查扣,共查獲云辰股票因減資而須退還股金11萬954元,及台積電等3檔股票尚待配發未領取之股息合計1165萬3394元。
圖/unsplash
士林分署指出,委賣股票取得1.2億餘元,減資款11萬餘元,20年股票尚未發配未領取的股息1千萬餘元,再加上檢方查扣劉冠軍帳戶1千餘萬存款,全案合計成功追徵價額為「1億5338萬977元」追回劉冠軍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已達99.5%。
士林分署指出,將持續協助士林地檢署追繳犯罪所得,務使本案不法所得全數追回,俾伸張司法正義,彰顯國家公權力,同時也落實刑法沒收新制,積極辦理偵查中、判決確定後查扣財產變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