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汙染對民眾影響大,新北市政會議23日通過「新北市檢舉固定汙染源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民眾檢舉屬實可獲罰鍰5%獎金。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本報新北訊】空氣汙染對民眾影響大,但汙染情況易隨時間快速消散,造成稽查不易,新北市政會議今(23)日通過「新北市檢舉固定汙染源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民眾檢舉屬實可獲罰鍰5%獎金,若現為或曾受雇於被檢舉人等吹哨者則提高至10%,固定汙染源違反空汙罰鍰10萬至2000萬不等,獎金最高可達200萬。
環保局統計,新北市去年接獲公害陳情案件3萬7184件,噪音汙染居冠占56.99%,其次為異味汙染占28.30%,由於空汙易隨時間快速消散,稍縱即逝,稽查人員常獲報後30分鐘內抵達現場仍撲空,因此環保局依照空汙法授權,並參考桃園、台中及台南相關法規,鎖定固定汙染源擬定新北檢舉獎勵辦法。
環保局長程大維說,新北去年空汙案件269件,共裁罰約3558萬,最常遭處分的區域為林口、三峽、五股及樹林區,但過去空氣汙染並未有檢舉獎勵辦法,僅水汙染、廢棄物才有吹哨條款,這次針對固定汙染源意即工廠,如有排放管道、煙囪、鍋爐等處設有檢舉獎勵,車輛廢氣、露天燃燒、餐飲業排放油煙等,不在此限。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程大維指出,民眾檢舉需提供有時間、地點及影像,其中氣味雖無法以照片顯示,檢舉人文字述明情況,後續稽查人員查證屬實,檢舉還是會成案,且屬實可獲罰鍰5%獎金,同時包含吹哨者條款,若現為或曾受雇於被檢舉人者則提高至10%,由於固定汙染源違反空汙法罰鍰起跳至少10萬,獎金最少也有5000元。
不過需注意若為匿名檢舉、不實檢舉或檢舉人為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者,執行公務發現,抑或是媒體公開、環保局或其他機關已知悉,則不核發獎金。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新北市檢舉固定汙染源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今在市政會議通過,將函請行政院備查,也會報議會查照,預計今年底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