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據交通部去年統計,「無號誌路口死亡人數」占路口死亡人數近三成五。一名女子六日晚間在台中市沙鹿區一處無號誌路口通過行人穿越道,途中被急駛機車撞上重傷送醫。交通部表示,未設號誌可能因交通量、行人數量未達標,今年起改善行人環境就包括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地方應主動盤點有需求路口,交通部已發文各縣市,研議凌晨時段將閃光號誌,改回三色號誌管制。
台中市交通局昨日邀各單位現場會勘,決議由交通局設交通號誌,增設「慢」字提醒駕駛,建設局加強路燈照明。交通部路政司表示,若是每一鄰近路口皆設置號誌,距離太近恐影響車流續進;至於路口行穿線設置則是為保障行人,明確區分路權,與設置號誌標準不同,因此確實常見有行穿線卻沒有號誌的情況。
交通部指出,根據此次台中行人通行無號誌路口案件,若當事人因車流過大遲遲難以通行,主管機關就應主動了解是否有設置號誌必要,平時也應盤點需求路口。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說,台灣很多路口未設置號誌,行人走行穿線,險象環生。他建議,如果路口有人行道,可以設置兩側有凸出的人行渡島,串聯行穿線,提高穿越的行人辨識度;如果沒有人行道的路口,標線可以盡量往車道畫設,讓車輛駕駛的視覺縮窄,自然就會放慢速度,提高警覺。
林志學說,依交通工程規範,行人穿越道夜間必須有充分照明,政府應該通盤檢核行人穿越道的照明設備,不足部分應盡快設置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