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協和電廠增建天然氣第四接收站(四接)東移計畫環評3.0方案,遭立委、環團及基隆市府質疑範疇界定疑慮、程序違法問題等,基隆市府5月31日廢止2.0方案的原則同意函,要求台電依3.0東移方案重提申請。基隆市產發處長林鼎超表示,過去台電拿2.0方案同意函召開環評,如今廢止,環評資料不齊,台電應重新申請,且首度表示應暫停環評審查;環保署則堅持平行審查,認為續開環評程序沒有違法。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昨天召開「基隆協和電廠改建案範疇界定爭議協調會」。陳椒華表示,開發單位台電於2020年獲得基隆市政府「原則同意」開發,但當時基隆市府同意的內容為四接2.0方案,而新的3.0東移方案,填海位置完全不同,基隆市府日前已發函要求台電將新版內容重新送審,並明確表示在完成審查前,反對台電於基隆市管轄的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進行填海造地工程。
基市府:台電不應強渡關山
林鼎超表示,台電當初怎麼申請2.0,現在就怎麼重送3.0資料,基市府不會沒評估就拒絕開發,但重點是要提送資料給市府評估,而不是想強渡關山過環評。
對於基市府要求暫停環評,環保署綜計處科長陳彥男表示,基隆市政府轄管的水產動植物保育區是以《漁業法》規定,因此台電需依《漁業法》向基市府提出申請,但環評是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程序辦理,兩者是平行程序,因此,環保署不用等基市府同意後再審查,不然每案的審查都會互相等待。
陳彥男說,由於台電當初送審環保署的同意函是「台電協和更新改建計畫同意開發」,對環保署來說就是受理陸域加海域的整體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案,之所以有3.0版,完全是考量環委、專家學長及環團的意見而調整,東移後仍在該海域上,因此環評可以繼續審查。
傳將推綠能發展區 環團質疑
此外,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經濟部為規畫光電政策空間擬定「能源用地白皮書」還沒公布,如今卻又傳出農委會與經濟部研擬推出「綠能發展區」光電政策,預計於彰化、雲林沿海鄉鎮,台17線以西的「低地力」農地,經由遴選業者設置光電,加上允許漁電共生中的「非養殖生產區」的漁塭提高光電設置率來衝刺綠能目標,專區內的農業、土地、能源等相關法規也將配合放寬修訂,引發民間懷疑聲浪。
地球公民基金會認為,政府應優先發展能源用地白皮書規畫內容,並呼籲經濟部、農委會、內政部及行政院在推行新的光電政策前,應記取過往推動經驗及教訓,推動各部會橫向溝通,更要公開綠能發展資訊,創造對等的公共討論平台,才能加速綠能發展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