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近來詐騙事件頻傳,不肖人士利用各種方式、身份行騙。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表示,佛光會員信條明定「不共金錢往來」,不可借貸,近日媒體報導之事件,為個人行為,與本會無關。
日前媒體報導,63歲吳姓女子長期行騙遭通緝7年,並在高雄佛光山參與法會活動,藉機誆騙被害人錢財。
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指出,邇來媒體報導詐騙集團猖獗,欺騙信眾,犯案手段日新月異、與時俱進,有鑑於此我佛光會員應小心求證,不聽信、不散佈未經查證訊息,讓不實言論玷汙良善清淨心,宜謹慎行之。
應本著「佛光會員簡則」之原則行事,需有因果觀念,未經總會同意,不私自化緣,經營事業合作需有正式合約為準則,需謹慎再謹慎。
如有相關情事,報案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處理,以避免上當受騙方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