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涉洗錢案,被判刑一年定讞並面臨解職,十一日將發監執行。陳致中父親、前總統陳水扁昨前往總統府前請願,批評涉犯《洗錢防制法》終身不得參選,完全誤解立法宗旨,並指出若立法就能決定誰不能參選,「乾脆把褫奪公權規定廢掉」。總統府表示,尊重立法院的議事與討論,不評論也不涉入司法個案。
行政院去年十二月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院版修正草案,明定四類人不得參選,其中包括曾犯《洗錢防制法》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目前已在立院完成初審,但仍需經朝野協商;若最終修法納入規範,陳致中將無法再參選,被外界評為「陳致中條款」。
陳水扁昨上凱道請願,法務部表示,責成矯正署督導台中監獄了解,依照所蒐集事證判斷有無違反相關規定。台中監獄則說,若有違反保外就醫規定,後續議處。
陳水扁在二○一五年獲保外就醫迄今,台中監獄針對扁在保外就醫行為,做出四不原則約束,包括「不上台、不演講、不講政治、不接受媒體採訪」,若違反相關規定,中監將在審議後,做出處分,但扁保外就醫期間,都有陸續接受日媒專訪、參與凱達格蘭學校募款餐會等行為,被質疑踩中監紅線,但台中監獄都未祭出撤銷扁保外就醫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