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修正發布「聚氨基甲酸酯塗布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汙染管制及排放標準」,預估改善後可減少排放775公噸揮發性有機物。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空汙來源眾多、成因複雜,而PU合成皮黏合過程中會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容易造成異味汙染,環保署今修正發布「聚氨基甲酸酯塗布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汙染管制及排放標準」,增訂排放管道揮發性有機物質濃度值、削減率與集氣設施設置規範,預估改善後可減少排放775公噸揮發性有機物。
環保署近年積極推動空汙防治方案,因應下一階段(2024至2027年)空汙防治方案管制臭氧(O3)為主軸,而PU合成皮塗布過程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是臭氧與細懸浮微粒的前驅物,會產生異味汙染,部分揮發物有機物也是有害空氣汙染物,長期暴露會影響人體健康。
環保署空保處指出,根據2021年空汙防治費申報資料顯示,固定汙染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中,PU合成皮業為表面塗裝製程第4大占比(占10%)。
空保處表示,現行法規僅管制PU合成皮業全廠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稽查較為困難,而本次標準修正包含推動源頭減量、廢氣有效收集、加嚴排放標準及加強異味管制等4大重點,鼓勵PU合成皮業者使用水性製程,若採用水性或無溶劑製程且未使用二甲基甲醯胺者,檢具佐證資料後可排除納管。
新規定增訂集氣設施規範,將廢棄物聯通至汙染防治設備處理,減少汙染物翼散;增訂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道排放量及防治設備處理效率,提升管末處理;加強管制作業,減少民眾陳情,並增訂異味汙染物排放管道管制職,針對新設業者加強管制。
空保處表示,新規定修正後將給予既存業者2年緩衝期,盼透過加強管制揮發性有機物質,減少環境中的臭氧前驅物,改善空氣品質,預估改善後可減少排放揮發性有機物775公噸,相當於減少1座821公噸煉油廠揮發性有機物平均排放量的9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