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環保局昨公布,將從5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本報新北訊】新北市環保局昨天宣布,從5月1日起轄內2704家飲料店禁止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預計1年後可減少3億6800萬多個塑膠杯,違規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連續處罰。有業者抱怨紙容器因原物料大漲,衝擊成本;民眾則憂心增加成本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5月前為宣導期 經查限期2周內改善
配合環保署限塑政策,去年12月北市率先禁止使用一次用飲料杯,新北5月起也跟進。新北市環保局長程大維說,新北去年起規畫禁用一次性塑膠杯,與轄內飲料業者多次溝通。環保局說,5月前是宣導期,一旦發現限期2周內改善,將掃街宣傳,若業者違反規定,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6000元罰鍰,逾期未改善可按日連續處罰。先前業者評估囤積的飲料杯可用到2月,為讓業者有時間消耗,才延到5月執行。
有業者抱怨,紙容器本就比塑膠杯成本高,加上國際紙漿大漲,依據不同叫貨量,1個紙杯成本落在3.25元至4元,1箱成本貴250到1000元,要訂購1萬杯、10箱以上價格壓在2元以下才不會虧,但只有連鎖業者才那麼大的空間容納,一般業者一般人不可能買太多。新北1名手搖飲業者也說,店內有推出多款漸層式飲品,未來用紙杯會減少曝光機會,大量飲料外送時,也擔心封膜容易破,消費者抱怨紙杯比塑膠杯難用。
續推循環杯 達5%店面提供租借服務
長期外食的陳先生說,紙杯遇熱容易變軟,很難拿也容易傾倒,擔心未來全面更改為紙杯,店家成本上升,又會轉嫁給消費者。新北林小姐表示,紙杯也不環保,帶環保杯才是解決之道,但有時會忘記,建議推動全面提供循環杯。
新北市環保局說,新北市陸續推動許多限塑、不塑政策。過去環保署並未規定循環杯比率,新北2年來陸續與29家業者合作,已使用12萬1563杯,如今中央有規定,將逐年增加店家循環杯的比率,今年連鎖便利商店、速食店至少要有5%店面提供租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