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孕成「3」,高雄市生育津貼再加碼。圖/高市府提供
【記者王淑芬高雄報導】鼓勵生育!高雄市長陳其邁今天宣布,好孕成「3」,生育津貼再加碼,符合父或母一方設籍高雄市滿1年的新生兒,生育津貼由原本第1、2胎每名可領2萬元,自4月起第1胎、第2胎都各加碼1萬元,第3胎含以上則維持每名3萬元。
陳其邁表示,支持市民生育並體貼育兒家庭的辛勞,市府衡酌財政,決定生育津貼再加碼,從4月起推出好孕成「3」,幸福「333」。第1胎、第2胎每名各加碼1萬元。
他說,新生兒家庭也可選擇換取價值第1胎3萬、4萬或6萬元的「坐月子到宅服務」,自112年起再擴大照顧措施,經濟弱勢產婦可同時領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
此外,市府也積極推動友善育兒措施,包括提供免費坐月子到宅服務及公辦24小時定點計時臨托服務,原民區設置育兒資源中心,還有體貼孕婦交通安全,今年起全面提供孕婦產檢交通補助,只要是高雄市籍孕婦在高雄市50家產檢醫療院所都能領取28趟次計程車資5040元的交通乘車券。
圖/高市府提供
高雄市社會局長謝琍琍表示,只要符合父或母一方設籍高雄市滿1年的新生兒,出生以後6個月內至高雄市各戶政事務所都可以受理戶籍登記及申請生育津貼,提醒如果要自己照顧幼兒的家長,也能同時到「兒童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申請「育兒津貼」,讓政府資源共同協助育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