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消防局統計2月25、26日的墓地火警,多達33件。圖/屏東縣消防局提供
【本報屏東訊】清明連假將進入掃墓高峰期,為避免民眾在公墓放火燒草,屏東縣政府今(20)日表示,協調鄉鎮市公所在清明節前完成除草並嚴加巡查,一旦公墓內焚燒行為一律依放火罪追究刑責。
屏東縣政府今(20)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清明連假將進入掃墓高峰期,為避免放火焚燒造成環境汙染與影響安全,協調鄉鎮市公所在清明節前完成除草作業、加強巡查,民政處也會不定期派員稽查,呼籲民眾掃墓祭祖減少使用火源。
民政處指出,近日進行預防宣導,由鄉鎮市協助加強巡查公墓,提醒民眾不要隨意放火除草或焚燒紙錢,同時協調清潔隊清運公墓內樹枝樹葉等易燃垃圾,並設置水袋或大型垃圾桶。
警方呼籲民眾掃墓祭祀時,不要放火燒雜草,否則觸法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圖/警方提供
屏東縣政府表示,屏東縣消防局第四大隊蕭姓安檢員因支援公墓火警意外殉職,蕭姓安檢員2月間遭未停穩的水箱車輾壓,導致臟器受損及血胸經送醫不治。
頻傳的雜草火警更讓消防員疲於奔命,屏東縣政府2月27日宣布,公墓內再發生火警即依放火罪送辦。
另外,在各公墓入口處,設立公告與製作布條加強宣導,呼籲民眾雜草不亂燒、煙蒂不亂丟、冥紙不飛揚、爆竹不燃放,並要記得滅灰燼及記得收垃圾。
民政處強調,縣府已針對重點地區加設監視設備,一旦查獲放火者,將追究刑責,期以鐵腕手段杜絕放火惡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