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遷出並非除籍 辦理遷入這樣做

 |2023.02.08
629觀看次
字級
民眾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戶籍遷出國外僅為戶籍管理制度,而非除籍,不影響民眾的國籍身分。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媒體報導,指疫情後有13萬人遭除籍。內政部8日表示,依戶籍法並無「除籍」制度,出境逾2年遭戶籍遷出,並不是除籍,只要持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就可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

內政部戶政司透過新聞稿表示,媒體報導並非事實,目前戶籍法並無「除籍」制度,且「除籍」一詞恐會誤解為喪失國籍或喪失戶籍。

戶政司表示,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民眾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戶籍遷出國外僅為戶籍管理制度,而非除籍,不影響民眾的國籍身分。

戶政司指出,出境逾2年,戶籍被遷出國外的民眾,如果要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並備齊國民身分證、遷入地戶口名簿及前開護照等資料,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當天就可完成遷入登記。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