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新華社
【本報桃園訊】農曆年節期間,不僅廟宇祭祀活動非常熱鬧,許多民眾也放施放爆竹煙火,祈求新的一年平安發大財,桃園市政府消防局也前往廟宇宣導民眾爆竹施放安全的注意事項,提醒民眾施放爆竹時要遵守「5要5不」原則。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提醒,為避免觸法,各場所如需施放專業煙火應事先向消防局申請,需擁有相關證照人員施放。在選購爆竹煙火應有認可合格標章,施放爆竹煙火時,請注意安全,並遵守「5要5不」原則:
施放前「5要」:
1、要重安全環保少施放。
2、要有合格標示再施放。
3、要依使用說明來施放。
4、要選適當地點才施放。
5、要有大人陪兒童施放。
施放後「5不」:
1、不可朝人、車、建築物、易燃物丟擲或發射。
2、不可串接、堆疊或同時大量燃放。
3、不可讓兒童施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產品。
4、不可將頭靠近煙火車口處點火或觀望。
5、不可遺留火源。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也提醒,春節期間用火及用電需更加注意,出門走春旅遊時,請記得拔除電器電源及關閉火源,並適時清理家中插座,切記環境不能潮溼,周圍也不能堆積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