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經發局針對轄內商家抽查,包括春聯、春節吊飾、紅包袋、玩具等商品,總計抽查100件,其中23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23%。圖/123RF
【本報新北訊】今(20)日是小年夜,各大賣場、夜市、攤販皆販賣各種春節應景商品,新北經發局針對轄內商家抽查,包括春聯、春節吊飾、紅包袋、玩具等商品,總計抽查100件,其中23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23%。
新北市經發局表示,已立即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2萬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
經發局提醒,商品皆應符合商品標示法及其他相關標示基準規定,例如常見的春聯、春節吊飾商品應符合「商品標示法」、紅包袋應符合「文具商品標示基準」,還有玩具應符合「玩具商品標示基準」。
圖/中央社
此次抽查春節商品,以缺少製造商(進口商)地址、製造日期、商品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等資訊未標示為主,尤其以春聯、春節吊飾為大宗。
經發局已依「商品標示法」、「文具商品標示基準」、「玩具商品標示基準」等規定,立即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經發局提醒民眾在購買商品時,除注重產品款式及價格外,也要留意商品本身是否有完整標示商品資訊,以免造成消費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