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括不禮讓行人、惡意逼車及嚴重超速。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修正草案,交通部長王國材受訪表示,此次修正重點包括不禮讓行人、惡意逼車及嚴重超速,同時也會進一步與警政署討論擴大執法方向,維護行人、一般駕駛人安全。
王國材指出,這次修正草案有幾個重點,包括不禮讓行人罰鍰從3600元調高至6000元,他是期待再高一點。
另外還有惡意逼車、超速,以往每小時超過60公里為嚴重超速,現在規定改為40公里,罰款從2萬4千元提高到3萬6千元。
這些很多民眾反應的部分,這次都希望放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內。
針對惡意逼車、不禮讓行人舉證有難度,他表示,惡意逼車跟警政署做很多討論,他們有些用巡邏車等方式處理,這部分會持續加強。
不禮讓行人部分也會跟警政署談擴大執法的方向,期待維護行人、一般駕駛人安全,這個法規一定要修正。
他表示,此次經行政院審核送立法院審查的道安處罰條例有31條,主要針對速度管理、車輛管理、駕駛人管理3大重點,以及加重不停讓行人罰則、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4大核心提出修正。
另外,針對委員提出,擴大民眾檢舉、提高酒駕、違規停車、未依規定開啟車門罰則,都尊重委員會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