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擬修 私人寄存制度

 |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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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千山館收藏文物,唐褚遂良〈黃絹本蘭亭卷〉。圖/取自故宮寫盡繁華特展官網

【本報台北訊】故宮收藏多年的蘭千山館文物,因為院長吳密察準備改革私人寄存制度、與蘭千山館主人林柏壽後代重新議約,引發外界擔憂蘭千山館文物將離開故宮。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舉行「國立故宮博物院近來作為是否符合公共性」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針對故宮私人寄存制度提出建議,希望故宮在捐贈和私人寄存之間找到一個方法,讓蘭千山館文物可以繼續由故宮收藏;如協助蘭千山館後代成立基金會寄存文物,取代如今私人寄存的方式。

吳密察說,故宮絕對不會是不遵守、不尊重文化資產的機關,未來寄存制度變革方向,將以協助私有文化資產保存為核心,以符合博物館公益性。

具文資身分文物  可寄存國家庫房

吳密察報告時表示,博物館藏品徵集主要是購買、捐贈兩種方式;是否需要採用管理上相對複雜、須衡量公益與私利平衡的私人寄存方式,各博物館應依照需求評估,制定符合公共性的寄存政策。他認為,故宮是一個高質量典藏的博物館,最重要的課題是盡可能提升展示率,而不是以分享有限庫房資源提供民間寄存,來充實展出內容。

他說,故宮私人寄存制度改革方向,將著重於協助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為國寶、重要古物的私人文物。當私人無力保存具文資身分的文物,故宮以寄存方式提供國家庫房資源,協助私有文化資產的保存困境。

以捐贈為前提  寄存合約有年限

有鑑於繼承文物的所有人可能不只一位,對於是否捐贈尚未形成共識,故宮還將新增一種「以捐贈為前提」的私人寄存設計,給予文物所有人緩衝時間。

吳密察指出,此一私人寄存將簽一定年限的合約,給予寄存人考慮或形成共識的的緩衝時間。合約到期後,若寄存人同意捐贈,故宮即啟動捐贈的審查程序;若寄存人表示不同意捐贈,則由寄存人取回。故宮近期將公布新的私人寄存制度。而過去簽約的私人寄存,到期後都將依新約重新議約。

近期發起「搶救蘭千山館文物」連署行動、要求故宮必須與林家後人繼續簽訂蘭千山館文物寄存合約的前立委陳學聖,昨也到場表達意見。他表示,並未直接連絡到林家後代,間接透過第三者,知道家族對於故宮的重新議約「很困擾」,但不方便透露第三者是誰。目前故宮給林家後人半年緩衝時間,思考重新議約或取回。據了解,林柏壽後代眾多,意見並不一致。陳學聖表示,要趁現在沒形成共識,「在恐怖平衡下繼續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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