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純兒
為了攝取最經濟實惠的維他命D,訂下每天早上九點親近陽光的計畫:露出雙臂、雙膝,在它的引領下步行二十分鐘。
第一天,走不到三分鐘奔回家裡,因為日頭像長了細針,扎得人渾身難受。第二天,先自我喊話,要做有執行力的人,但一踏出家門,熱空氣四面襲來,我邊走邊看手表,好不容易熬到五分鐘,立即打道回府。
第三天,雖然準時九點出門,仍是抱著如赴戰場的心態;日頭依舊撒野,汗水汩汩而流,我拖著沉重的步伐,好似走在沙漠中。忽見迎面而來一台釉黑色的重機,騎士穿著紅藍相間的上衣,極為亮眼,當他與我近距離接近時,居然朝我伸出大拇指,嗯,這個手勢不是很棒的意思嗎?馬路上沒有其他人,那我就是他讚美的對象啊!立馬有如喝下瓊漿玉液,精神抖擻,昂然闊步,實實在在走了二十餘分鐘,還有勝任愉快的感受呢。
次日早上九點,我嘴角上揚,抬頭挺胸步出家門,熱嗎?心寬自然涼;走了多久呢?按照計畫實行。
在炙陽下步行原是苦差事,短短三天成為賞心樂事!而今每天與日光約會二十分鐘已是我的日常,陌生人的手勢功不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