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從現行年滿60歲延長為65歲。提案立委楊瓊瓔表示,因應國人平均壽命已提高到76歲,修法是保障高齡勞工工作權,對想提早退休的勞工不會有影響,預計馬上受惠人數約9.4萬人。
楊瓊瓔表示,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延長,投入勞動市場年齡有延後趨勢,應加強中高齡人力資源運用,延後退休年齡還有助於減輕「隨收隨付制」老年年金的財政壓力。但楊瓊瓔也說,短期內可能將因此排擠新職缺釋出。
至於延後退休是否影響勞工請領退休金,楊瓊瓔表示,適用勞退舊制者一樣可依工作25年以上,或工作滿15年、年齡滿55歲的規定申請退休,並非一定要等到65歲才能退休;適用新制者是採每月自提方式,退休金影響更小,延後強制退休年齡,是多保障勞工5年工作權。
勞保局表示,若尚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高齡勞工,延長強制退休年齡後年資將繼續累積,權益與一般勞工並無不同;若修法前已退休且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只要繼續工作,還是可以參加勞保,但僅享有職災保險。
退休年齡延長後,科技業者多認為影響不大,金融業者人事成本和負擔將增加,人員流動變慢,人力業者則表示,企業可能以優退、優離、轉為約聘職等方式因應。
另外,勞保條例昨天也三讀修法通過對雇主有利的條文,降低勞保費滯納金費率比照健保,從應納費額0.2%調降為0.1%,滯納金上限也從應納費額1倍大幅調降為以20%為限。不過,此次修法並沒有配套修改罰則,仍需立法院另排議程配合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