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新冠疫情持續2年多,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至今年9月止,政府自購5351萬劑各品牌疫苗中,已有350萬劑、約6.5%疫苗過期報銷,浪費公帑約12億元,其中高端報銷5億元,高居各品牌疫苗之首。
有專家質疑,疫苗有剩可以送,為何直接報銷?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前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送不是問題,重點是控制的量,目前報廢了6.5%算很少。
未用疫苗屆滿效期就須銷毀,根據指揮中心統計,截至今年9月15日,以國際購買均價來計算,我國共購買疫苗408.6億元,報銷疫苗約12億元,其中,高端以平均每劑845元計算,共5億元,在各品牌疫苗中最燒錢,其次是莫德納約4.1億元,AZ則約2.43億元。
陳時中表示,「疫苗有剩可以送其他國家,那要什麼時候送?是沒有到期3個月就送嗎?那不是更嚴重了嗎?」一定是到期才送,但即期品要送給誰,另還有藥效的問題,「所以不是送的問題,是控制的量。」他說,整體疫苗當然是越足量越好,不可能算到剛剛好,所有疫苗都這樣。
陳時中說,包含流感疫苗也是,去年購買630萬劑,前年本來買605萬劑,不足後又增購40萬劑,都是為了人體健康疫苗採購的調配,從來就無法算到100%。先前的H1N1也是有大量報廢疫苗,但不能當作浪費。